村志涵义及其体例
信息来源:市党史工办 发布日期:2021-01-19 浏览次数:   字号:【


村志涵义

村志是地方志的一种,是以某一个行政村或自然村为记述范围的志书。由村志的归属来说,村志是地方志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省、市、县三级志书的延伸和补充。它以中国最基层行政单位村庄为记述对象,全面盘点乡村地理、历史、经济、政事、文化、教育、物产、资源、风俗、人物等方面的状况,是十分珍贵的历史遗产,有着特殊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学术价值,具有其他史籍不可替代的功能。

往古而今,随着县志、府志、省志的编修,各地也编写了一些乡村志。只是由于历史变迁,留存下来的甚少。目前已存最早的村志安徽池州《杏花村志》,成书于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为安徽贵池人郎遂所撰,被世人誉为村志之鼻祖。唐杜牧有诗曰:“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杏花村位于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境内,清人郎遂,为防止千年古村“淹没而不彰”,用11年时间完成该志。《杏花村志》十二卷,卷以下列村中、村南、村北、村东、村西、人物、闺淑、仙释、题咏、词赋、宸翰、文章、户牒、族系、传奇、杂记等16个子目。该志也是唯一入《四库全书》之村志。自此以降直至建国之前,村志修纂呈零星状。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村志当属1991年出版的浙江省江山市凤林镇《白沙村志》,之后渐呈村志编纂高潮。近年来,随着社会的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现代乡村的迅速变化,乡村志的作用日益显现,加上全国第二轮修志工作的开展,各地村志、乡志编修情况也在逐步开展。

每个村庄都是一部历史,都有着自己的独特文化和品格,每一个村庄的变迁,都印证着一个时代社会、历史发展的轨迹。在这个乡村快速变化的时代,修编村志,全方位记录乡村状况以及乡村变化,已成为一种挽救村落文明的一大方式。2012年末资深方志专家王建设著文《国家倡修村志的现实意义》,唱响全国大规模村志修编的序曲。之后,广东、上海等地政协也积极呼吁修编村志。近年,全国村志修编热情空前高涨,编纂工作开展如火如荼。

村志的社会功能和省市县三级等志书一样,都有着地方志的基本功能——资治、存史、教化。

资治 村志使我们“前有所稽,后有所鉴”;盛世修志,功在当代,惠泽无穷。村志可帮助地方官员了解地方山川地貌、风土人情和人文历史。志书是考察一地地情的工具书,很多中央领导到地方考察都要先查看地方志。如习近平同志谈修志工作:“我来宁德的第一件事,就是要看府志、县志。要马上了解一个地方的重要情况,就要了解它的历史。了解历史的可靠的方法就是看志,这是我的一个习惯。过去,我无论走到哪里,第一件事就是要看地方志,这样做,可以较快地了解到一个地方的山川地貌、乡情民俗、名流商贾、桑麻农事,可以从中把握很多带有规律性的东西。”

存史 村志是全面记载农耕历史的一个重要载体,可以全面盘点乡村地理、历史、经济、风俗、文化、教育、物产、人物等方面的状况,追溯乡村的历史渊源,填补文献空缺,总结乡村发展进程中的经验教训,特别是较详细地记录现、当代乡村发展变化情况。可以说,乡村志是十分珍贵的历史遗产,有着特殊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学术价值,其功用为其他任何书籍都不可替代。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化,加之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中国不少村落已难看到历史的痕迹,昔日田园相望的农村景象已被高楼大厦所替代等等。乡村的飞速巨变,迫切地要求我们把各村的人文书写下来、保留下来,以便激励子孙承上启下,继往开来,争取更大的业绩。尤其是已经消亡或正在消亡的城中村,一方面可以记录传承乡土社会的风俗人情;另一方面又细致反映了当代村落向城市演进的过程,为社会学研究保存了第一手资料。

兴利 当代方志体现的是人民方志人民写,人民方志写人民,是官修全社会用。村志不仅为政府和各级领导者提供了用志材料,而且为社会各阶层、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各自所需的材料。

文化交流 无论是地方开发,吸引外资,还是发展与其他地区的全面关系等相关方面,往往都要对该地方进行全方位的考察研究,而村志作为乡村优秀文化的载体,是最好的乡村地情书,交流功能更加突出,可以起到友谊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村志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乡村文化建设工程,是乡村地域文化的集大成者,作为一种文化软实力,促进着地方经济发展。一部村志,真实地反映好当地各方面的大文化状况,记述本地地域文化与其他地域不同之处、特色之点,呈现出了强大的发展效益和潜力。

教育 村志可以在正确的意识形态的指导下,弘扬社会主旋律,宣传时代精神,为社会主义服务和为广大群众服务,有利于乡村人们继承优良的历史文化传统,不忘过往,励精图治。村志,可以以特别生动翔实的材料为村民提供热爱家乡的生动教材,正确而又适度地调动人的恋乡恋地情结,既可教育今人,又可启迪后代。尤其是如果一个地方有着悠久的历史,厚重的文化内涵,村民有着淳朴的古风,一代代前赴后继追求和谐幸福的精神,其村志就更具教育、启迪作用。

警示 村志具有党领导政府主持的“官书”权威性,通过对反面典型的记述给人们以警示,可以正确引导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立传 村志可以为当地古今名人对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等发展有卓越贡献者留名立传。村志的编纂,可以“以人为本”主线记述,特殊情况下可不受“生不立传”之说的局圄,入传人物不以“生”、“死”为论,以入传标准为依据,主要看其对社会历史发展所起的作用及其影响。同时,留名立传形式也可以打破“传、录、表”的模式,不局限以往只表现个体人物的传表形式,而增设表现群体的“人才志(篇)”等多种形式体例展开。

反映村民生活 村志可以反映普通群众的生活、情感。与县志、市志、省志不一样,村志充满着浓厚的乡土气息,可以反映普通人的生活、情感。当地群众可以从乡村志中了解乡村情况,热爱自己的家乡,建设自己的家乡。如某地方编纂村志的《指导意见》对村志的内容作了以下规定:村志是村庄发展、变化的历史见证,所记的村情村事是村民看得见、摸得着的日常生活事例,这里有政治生活、经济活动、文化娱乐情景,村民感到特别亲切,特别有说服力和感染力。

村志与县市省志 从村志中,我们能看到县志、市志、省志中看不到的东西,这对研究当时社会最底层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人们风俗、生活状况等,都提供了可贵的历史依据。

村志的编纂 村志虽小,但谋篇布局与县志大体相当。在篇目排列上,村志一般设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变化、党基层组织、社会团体、民兵兵役、村民委员会、农业、副业、工商业、教育卫生、精神文明建设、人物、村民生活、习俗、方言谚语等;从编纂体例、体裁的规定方面,要求明确志书的断限时间、篇目结构、行文格式、历史纪年、地理名称、数字书写、话语角度等;从体裁来说,包括记、述、志、传、录、表、图、照等多种方式;从编纂行文来看,要注意以下基本原则:语言要凝练、明白、通畅;用语措词要准确规范;记述要全面,行文结构要严谨。

村志体例

村志亦志,是因为它也有别于其他文史著述的独特体例。编纂村志,如果没有一个比较完备的体例,就很难把千头万绪、纷然杂陈的农村事象清晰地表述出来,也很难反映出农村历史和现状的真实面貌。

《中国地方志大辞典》(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1月版)称:“体例原指纲领制度和内容细则,用于著述则指体裁、凡例,一部志书的纲目组织的原则,包括著书的体制、格局、格式、规矩。新编地方志的体例,包括志书的类型、名称、编纂宗旨、指导思想、内容范围、断限称谓、篇目结构、层次布局、排列分类、规矩格式以及文字体裁等等。”概言之,志书的体例就是志书的体裁和凡例。这里的体例对村志同样适用。

村志体例的基本要素有三,即村志的体裁、村志的章法、村志的篇目。

村志体裁

体裁又称文体,多指文章的表达方式。《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第十三条云:“新方志的体裁,一般应包含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以志为主体。图表采用现代技术编制”。

“述”,即总述、概述、无题小序之类。置于志首或篇、章之首,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概括地纵述本志所述范围的历史发展之大势,横陈现状的最基本情况,以此概括事物的基本面貌,勾勒事物的主要特色。述之运用编者要具有三力,即高度的概括力、深刻的洞察力和雄健稳沉的笔力。

“记”,即大事记,是志体所吸收的史体。它以编年体为主,适当采用记事本末体作为补充,专记一地之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的重大事件及重大的自然变化,称之为一书之“经”。把握大事记有两点,一是大事要选准,二是笔法凝练、简明。

“志”,即专志,分门别类,一类一志,详细记述某种事物在当地的兴衰始末,从不同的角度反映社会的某一侧面,是志书的主体部分。把握志体的写法也有两点,一点是横分竖写,但横分要有度;另一点是专志贵专,但专亦要有度。

“传”,即人物传,传详个人事迹,显其身世,明其功过。传有单传、合传等形式。把握传记也有两条,即“传主”要选准,有很强的代表性;事迹要突出,有感人之力,且能用生动的文笔记述下来。反映编者的文字水平,莫过于“传”。

“图”,即图像,包括地图、图片、照片、统计图、分布图、示意图、拓片、影印件等,其用贵在目击,给人以直观,能使读者“了然于目、豁然于心”。

“表”,即列表,如年表、职官表、统计表之类。表在综合性志书中一般占10%~15%的量,宜精心制作。“图”“表”宜随文而行,有助志书图文并茂,同时又有节省文字的作用。

“录”,即附录,丛录,系资料辑存,专收不便载入正文而又有参政价值的资料。

根据记述的需要,以上诸体分别运用,这是志体的一大特征。

村志章法

章法是村志的结构法,即编排规范,应包括村志的基本框架、结合方式及层次安排,“序”“述”“记”“志”“传”“录”6个部分构成全书的基本框架。村志专志部分组合的特点是,横分门类,以事类篇,以显示社会的横断面;横串竖写,按层次深入,以揭示事物的兴衰始末。村志的层次,因志的容量而异,因分志的价值而异,一般大村可以编(卷)、章、节、目排列,小村按章、节、目排列,亦可按条目式组合。

村志的章法也是对村志撰写的一般要求,其要求多集中体现在一部志书的“凡例”中。村志撰写的一般要求,概括起来有以下方面:

指导思想。这是一部志书的灵魂,也是一代新方志的时代特点。新编纂志书应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村志断限。断限乃志书上下限的界定。必须严格规约志书撰稿者、资料收集者,使其首先从总体时间观念上,明确这部志书在人类历史发展长河中所处的时限。

村志文体。文体是指文章的体裁和风格。地方志用记叙文体,叙而不论。它既不同于小说、散文、诗词歌赋,可以作抒情描绘,虚构夸张,又不像议论文体,可以大发议论。如章学诚所谈:“志为史裁,全书自有体例。志中文学俱关史法,则全书之命辞措字,亦中有规矩准绳,不可忽也。”方志的编修,应尽力做到从实而书。叙述事实,不事空洞的议论,更要防止沾染宣传色彩,杜绝任何空话大话,要自始至终保持科学的态度,力争做到重要事件一件不漏,空洞言语一句不留。新方志对文体的要求是:使用语体文,记述体。村志对是非、功过、得失、褒贬、成败、经验、教训等要寓于记述之中,让事实说话,不需妄加评论,又叫“述而不论“。但在编修时要指导思想明确,立场、观点鲜明。

村志内容。主要指全志包容量,即由几大块组成。专业志篇章的设置、排列顺序,各篇的机构沿革、内容述要的安排及有关内容的编写要求等,其写法要高度概括,言简意赅。

编纂原则。指编纂中要注意的一些事项,包括必须遵守的某些原则,如求实存真、详今略古、体现时代特点、突出村落特色等。

立传标准。人物篇是志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物立传标准,入传范围,收录内容,排列顺序,都应有一个原则的说明。

行文规定。指编写中对一些具体问题的规定。如人物称谓、统计数字、计量单位、纪年方法、地名使用、行文处理、语言文字、标点符号、专业名词及其他特殊用语等。

介绍资料。即资料来源、收录经过、材料的考证、鉴别及利用情况,特别要说明一些特殊材料的来源,以便后人查考研究。

特殊问题的处理说明。主要指上列各项没有谈到而又必须说明的问题,如一些政治方面的问题。志书是流传千古的,一些问题在今人看来不成问题,而在后人看来就可能成为难点、疑点,在“凡例”中应有所提示。如“凡例”中规定:“对建国以来的历次政治运动及所发生的重大事件,以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采取集中和分散结合的方法,简明扼要记于‘大事记’和有关篇章;‘文化大革命’以专记列篇,存史为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