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志凡例
志书的所谓凡例,即发凡起例之意。发凡即指阐明全书宗旨、大纲和概要;起例即指拟定著述的思想、原则、体例、格局、样式等。凡例是新编地方志必须要有的,简言之,就是说明志书的宗旨、内容和编纂体例的文字。再通俗一点,如我国语言学家王力先生所说:“凡例是作者认为应该注意的地方。”
凡例也是村志必不可少的又一种文体,一般采用条目式。凡例过去也称略例、总例、叙例、例言、发凡、编写说明、编辑说明、出版说明、编辑例言,现在村志一般称为凡例。凡例是地方志书卷首必不可少的要素和文体。有人为了强调凡例的作用,俗语称之为村志的“宪法”。凡例源于晋,《春秋经传集解序》:“其发凡以言例,皆经国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书之旧章”。《左传注》说:“此言凡例,乃周公所制礼经也”。他们将通例说成章法,也就是所谓的《春秋》笔法。后来,人们便习惯把说明著作内容和编纂体例的文字称为凡例。换句话说,在村志成书之前,凡例是规范编纂者编纂行为的规定。编纂村志工作是一项十分浩大的工程,要选择资料、使用资料、固定资料,绝非几个人短时间就能够完成。如果没有一个说明、规定和法则,很难将众手统一在一起,甚至造成编纂工作陷入混乱。所以,编纂村志必须制定凡例,规定工作标准,规范协作配合,可见凡例决不是可有可无的内容。一个好的凡例,能够使编纂者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地方志书的编纂质量,应该受到重视。
凡例在形式上一般采用条目体,一事一条,开门见山,清楚明了地说明全书应该具备以下内容:指导思想、编纂体裁、编目结构、时间断限、门类设置、专业术语、结构章法、主要文体、特殊称谓、基本内容和其他原则。现已问世的村志凡例,有6条者,有12条者。可见编纂者都在试图让凡例清楚明白地解释全书。凡例在语言上,应该简洁缜密、内容单一、清楚明白。指导思想,在新时期主要是以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思想,用求真务实的观念来处理历史问题。从编纂体例、体裁的规定方面,要求明确志书的断限时间、篇目结构、行文格式、历史纪年、地理名称、数字书写、话语角度等。从体裁来说,包括记、述、志、传、录、表、图、照等多种方式;从话语角度来说,是采取第三人称、过去式,用较客观的角度加以表达。志书标点符号的使用、技术参数的使用、纪年、记时、记事、记人、记地名等,也都要加以明确。
凡例的作用、内容及编写:
(一)作用和内容
1.作用。凡例的文字虽然不多,但其作用却是不可低估的。其一,它对志书编写起着指导和规范作用。这是凡例的主要功能。其二,它能帮助读者读志用志。一部志书有了一个详密的凡例,那么对于读者来说,就等于有了可遵循的阅读指南。读者就可以凭借凡例获得阅读之大纲,知晓全志之大要,赢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2.内容。就具体的意义而言,修志凡例内容就是修志方案内容的具体化,就是在可操作层面上,具体回答“为什么修、修什么和怎么修”的问题。凡例内容可归纳为三类:一为通例,即贯通全书且对各分志编写均有约束力的部分。二为分例(或称专例),即对某些内容和某些分志具有约束力的部分。三为特例,即用于处理本志某些特殊问题的一些原则和方法。综合当代学者的意见,新志编修凡例当包括这样诸方面的内容:(1)规定编纂思想;(2)规定编纂目的、目标和读者对象;(3)规定编纂原则;(4)规定志书体式;(5)规定时间断限和记述范围;(6)规定体裁构成和层次结构;(7)规定记人原则;(8)规定行文要则;(9)说明资料来源;(10)规定对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原则和方法。
(二)制订和要求
凡例的制订,在村志方案制定之后,就应该把凡例制订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草拟于编修之先,修订于编修之中,定稿于编修之末,这就是凡例制订的基本流程。在修志伊始所草拟的凡例是不可能一步到位的。随着修志人对于地情认识的逐步深入和修志实践的不断发展,对于已有凡例还要不断地予以修改和完善。总而言之,在志稿编写之前就应初拟出凡例,以作为编者共同遵守的“法规”。在编纂工作发展过程中,发现了新问题,有了新认识,就应适时对凡例条文进行增删、修改。在志书定稿之后和付印之前,还应该以“言行一致”为准则,再对凡例作一次全面审订、修改,并以读者为主要对象将语气加以改变。如把“应该”“必须”之类的词语改为“采用”“通过”之类的词语。这样凡例便由编者的编纂法则变为读者的阅读指南。
凡例的要求,如果说修志是一门学问和一种学术,那么制订凡例则是其中的一个攻坚课题。人们制订凡例的过程就是把方志编纂理论、编纂指导思想与具体编纂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修志凡例的优劣直接反映其编者的学识和胆识。作为一个成功的凡例,它应符合如下两个要求:
一是行统一,虚实结合。编写凡例既不同于一般的理论性阐述,也有别于一般的技术性说明。作为一个成功的凡例应该做到方志编纂观和编纂法叙述的有机统一,既要有足够的条文说明编纂宗旨和思想,又要有足够的条文说明为实现既定的宗旨和思想而规定的编纂原则和方法。也就是说,志书编纂者不仅要通过凡例说明自己对编纂指导思想的理解和认识,还要在此基础上形成本志的编纂思想,以规范众人的编纂行为。因此,凡例在总体上必须做到虚实结合,即不仅要对编纂思想、志书内容和形式做出明确规定,指明应该怎么办,而且还要说明为什么这样办。只有这样,凡例才能真正发挥指导编纂、制约全书和引领读者的作用。
二是点突出,体现特色。由于各地情况千差万别,故在修志凡例中既要有某些共同性的内容,更要注意突出重点和体现特色。一篇有个性的修志凡例,它必须说明本志的记载重点和表述上的某些特点,以此展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凡历代相因且至今没有疑义的传统体制,不必详述,点到即可。凡述及全国的统一规定和当代约定俗成的某些规则,其文字也要尽量简约。尤其需要注意突出本志的记载重点、内容特色以及表述特点,从而使本志纵异于旧志,横别于它志。
多年的编纂实践诉诸我们,编写凡例应该掌握:一是勿使模式化。编修新方志的指导思想和编纂原则是普遍相同的,但每部村志的结构和方法应允许有所不同,应各有独特的个性和风格。故凡例的着眼点和写法也会有所不同,每部村志完全可以有别具一格的凡例。制订凡例,应抓住重点,突出特色,有所创新,不必面面俱到。二应指导思想应明确。村志的编纂指导思想理应在凡例中有所交待,并在志书编纂中得到体现,既不能不载,也不应空载。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在总纲第二自然段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其后又将“科学发展观”加入进去,统一称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凡例在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替代马列主义时,不能把二者前后颠倒,亦不能断章取义,只用其中一种,凡例在指导思想表述时,二者缺一不可。有的凡例仅有“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丢掉了“辩证唯物主义”,是为观点残缺。三是力避有违志体有关规定。如有的凡例,“入志资料……选用时不一一注明出处”;凡例“本志资料……为节省篇幅,一般不再注明出处”;凡例“本志资料……一般不注明出处”;凡例“本志资料来源一般不注出处,个别为说明问题的方予加注”等。中指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第四十条言明,“引文和重要资料注明出处”,“不注明出处”明显与《规定》不符。因此在修改凡例时,最好能对照《地方志书质量规定》核查一遍,凡与《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一律删去。
村志概述
村志概述或曰村志综述,是以简约的文字概括全志内容的一种体裁。从对村志内容的高度概括上说,它是村志的内容提要。从对村志记述的各种事物进行的归纳总结、揭示规律、提炼升华上说,它是一部村志的灵魂,起着总揽一村各方面大势大要、统观全局的作用。编撰的总体要求是源于各篇,精于各篇,提炼全志精华。之于志书的功能作用,有专家说概述乃志书之眉眼,足见概述的重要。
概述的写法多样,常见的有1.夹叙夹议式。一般而言,志书正文讲究“述而不论”,而概述部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加以议论,以叙为主,以议为辅,夹叙夹议,相得益彰,是一种比较普遍的写法。2.分期式。是写概述常用的方法之一,划分几个时期,然后在每个时期内进行纵横记述,有的村志就是按照解放前、解放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三个时期进行叙述的。这种分期式的概述比较好写,但深度不好把握。3.板块式。从几个方面或几个时期选取几个主要问题来写,从形式上看,似乎有些支离破碎,但在内容上却又浑然一体。4.大势大略式。以高屋建瓴之笔法,写事物的大势大略,不求其全而求其特,其要点是抓住事物的主线、主流来写,有“更上一层楼”的感觉。5.侧记式。所谓侧记式,就是在概述中不直接记述事物本身的发展变化,而是从与之有关的一些侧面,来记述它的兴衰起伏和因果关系,以烘托事物的发展,这种写法较少见。
概述虽置于全志之首,但写作及成稿时间却只能在全志初稿形成之后。因为只有在全志其他稿件完成后,撰写者才有可能通读全部志稿,熟悉驾驭全部资料,经过周密的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从中汲取精华,谋篇布局,写出高水平的概述。村志由其自身容量所决定概述不宜过长,一般控制在5000字左右。
村志概述撰写常发生的问题有这样一些:
首先是篇幅过长。概述不“概”,几乎是概述撰写中的通病。概述贵在“概”字。许多作者把握不住这一点,下笔万言,恣意挥洒,把概述写的过于冗长导致败笔。真正要写的简洁、典雅,也的确很难,这是高质量的要求。
其次是复制正文。一些概述的初稿,单独看问题不大,但与下面的正文联系起来看,问题就出来了。即在内容上大量的重复或复制。同一件事,同样的记述语言,同样的数据,几乎一字不差地,分别写在一本书的概述和正文里,而且这种情况不是个别的,随处可见。
再次是杂乱无章。概述和正文的撰写一样,都有个横分竖写的问题。但概述的横分竖写比正文更难,什么地方横分,什么地方纵述,一定要认真地条分缕析、合理运用。有的概述在这方面处理得不够好,纵分时,看不出事物发展的起点、节点和终点;横分上,无主次之分,无宏观微观之别,鱼目混珠,泥沙俱下。在横与纵的关系上,时纵时横,纵横交错,作者自己没理清,读者看了更迷糊。
第四是自相矛盾。“众手成志”是志书撰写的一个特点。正文和概述常常不是出自一人之手,因此,概述与正文常常出现撞车、矛盾和不一致。有的是同一件事两种说法,史实上出现矛盾;有的是事物发生的时间、地点记载各异;有的是单位、人物称谓相左;有的是数据上出现矛盾;还有的是同样引用一个文件,但文件名称和内容不一致。这些“不一致”甚至自相矛盾的情况的出现,严重地影响了志书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第五是主线中断。概述要对志书上下限内的历史进行概括,从而勾勒一个地方发展的大势大略和起伏曲折。但有的概述作者,查找资料不够认真,致使某些重要历史阶段出现空白,造成资料时空主脉断线。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早期至“文革”10年常常是记述薄弱。追问原因,大多回答是找不到资料。其真实原因是资料的搜集不够刻苦、细致。资料不够,写起来只好“打马虎眼”,一笔代过。这些都影响了志书的“存史”和“资治”功能的发挥。
第六是气势欠足。小品演员潘长江有句戏言:科学认为,凡浓缩的都是精品。概述本是志书中的“精品”、“亮点”,是最应出彩的部分,但是,有的概述却是平铺直叙、浅庸无奇,从志稿中明显感觉到作者不能从宏观上把握大局,对资料研究的不透。因此,在撰写中驾驭能力不够,表述事物缺灵魂、少气势。纵向上记流水账,无节点,无起伏;横向上,无主次、无详略。文缺章法,语少锤炼,平铺直叙,没有感染力。
因此说,作为概述执笔者主编,写概述应把握如下3点:
1、写好概述必须通览历史,把握历史发展的连续性和阶段性,找准事物的起点、转折点和终点。纵贯历史是志书的基本要求,也是概述主要职责。但纵贯历史不是记流水账,而是要通过历史的回顾,写清楚事物发展的历史过程,从来龙去脉中,彰明因果关系,揭示发展规律。
2、写好概述必须把握全局,坚持区分主次,有详有略的原则,突出主线、突出重点,切不可平分秋色,面面俱到。现在人们都把志书誉为“一地百科全书”,其实村志的各历史事项的汇集也都是一个村域的“百科全书”,每一部分都记述一个村落、一个范围、一个领域里的各方面事物,极其广泛,极其庞杂。作为村志的概述只能择其要者记述,不可能面面俱到。现在一些志书的概述为什么写的冗长?为什么显得杂乱无章?为什么与正文大量重复?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没有主次,没有重点,事无巨细,面面俱到。
3、写好概述,必须把握文体,坚持“述而不作”的志书文体。我们修志工作是个人才荟萃的地方,有可能汇集了各方面的人才,有的是机关起草公文的行家里手,擅长写工作总结、领导讲话和调查报告;有的当过教师,非常善于循循善诱,讲起故事非常有诱惑力;有的是作家诗人,写文章神采飞扬,感情充沛;还有的是记者、编辑,强项是写通讯报道。但不论来自哪个岗位,过去擅长什么文体,只要参加志书的编修尤其是概述,都要在文风上来一个“转轨换型”,要丢掉过去习惯了的表述习惯,学会用志书的体例和语言风格表述问题,否则,就会自觉不自觉地走上你旧习的路子上去,把志稿写成工作总结、写成通讯报道、写成教科书、写成文艺作品,但这些都不是合格的志书。
所以,欲拿出上乘的村志概述,就对主编的综合素质要求特别高,能不能写好概述说到底在于主编的素质。一篇概述,实际上就是检验主编各方面素质的综合考卷。写好概述,除要求主编一定多多熟悉本村的情况,对所记述的这个村发展的历史和现状、成绩和问题、经验和教训,了然于胸,如数家珍,还要求主编要有很强的表述能力。概述一定要朴实无华,但朴实不是粗糙。概述要写出文采,就要讲究逻辑、讲究修辞、讲究语法,对所用的资料,要认真鉴别,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对提出的观点要反复推敲,力求准确、客观、公正。对每一句话都要雕凿,要像拟定篇目那样,少一字不可,多一字嫌累。
大事记编
村志大事记的编纂体例以编年体为主,适当结合纪事本末体。
那么何谓编年体?编年体是以年代为线索编排有关历史事件的一种体裁,编年体史书以时间为中心,按年、月、日顺序记述史事。何为纪事本末体?纪事本末体是以事件为主线,将有关专题材料集中在一起的著史体裁。纪事本末体,既不同于编年体之以纪年为主,也不同于纪传体之以传人为主,而是以记事为主,把历史上的大事,详其首尾,集中表述其过程。
村志大事记断限与地域范围:断限:创修志书(即第一部)应从村史发端、建置之始写起,下限时限均断至当前年限。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应随意突破上限与下限的时间。范围:严守地界,为古今修志通例。凡在志书下限时间内存在于现行村区划内的事物,不论隶属关系、规模大小及所有制的不同,都应记述,不要越界,也不弃界。
村志大事记收录原则与内容:大事记的选收标准——大事、要事、新事、特事。选准大事,是编好大事记的关键。但何为大事?时代不同,理解不同,因而选取的标准、角度也不相同。徐无党注欧阳修的《新五代史》,阐述他选取大事记的标准有五书,即:“大事则书,变古则书,非常则书,意有所示则书,后有所因则书。非此五者,则否。”但大事是相对的,是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和变化的,在此村是大事,在彼村就不一定是大事。
一般来说,凡反映本村的重大变更、本村的首发事件,以及农业、商贸、教育、科技、文卫等事项发展的重要事件;本村的重大农事活动、文物出土、名胜古迹维修;重大艺文庆典活动;上级报刊、电视台、电台发表的有关本村的重要报道(包括正面和负面内容);发生在本村的新鲜事物和新生事物;本村发生的奇异的自然现象、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本村的重大案件;其他重要的事件,均属收录范围。
村志大事记按记载范围和对象可分为:村落大事、专题大事、个人生平大事(亦称年谱)。按记载内容可分为:综合性大事、专门性大事。按编写体例可分为:编年体大事、纪事本末体大事、纪传体大事。
大事记记述方法:在记述大事时间时,应注意以下两点:1、大事时间应准确、具体。准确时间确实无法考证的,如日期无法考证则记其日,排于当月的后边,记作“是月”;月份无法考证的,则记述其季度,排于当季的后面,记作“是季”;季度无法考证的,则记其年,排于当年之未,记作“是年”;年度无法考证的,不作记述。2、时间较长的事件,可以依其起止时间集中记述。大事如是当天发生当天结束,这一大事就以当日立条。有些大事时间较长,延续数日甚至更长,为照顾其连续性,以起止时间记述为一条,条目位置放在起始日。如果时间太长,可放在结束日。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大事记排版要求:1、按时间顺序以年、月、日先后排列,并适当以年份或月份将大事分段记述。时间跨度大的、每年编入的大事不多的,以年份分开;时间跨度小的,每年编入的大事多的,以月份分开。2、不同年度的大事一般不在同一页排印。3、年份、月份、日期均用半角阿拉伯数字表述。不使用汉字数字。其中年份用4位数字表述。5、同一日有多条大事,在第一条前记载时间,以后各条前面加“同日”,或另起段记述。6、同日多条大事,条目的排列先排单日的条目,再排以起止时间集中记述的的条目,同一时间类型的条目再按重要程度进行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