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志质量要求
信息来源:市党史工办 发布日期:2020-12-16 浏览次数:   字号:【


1、政治过关

地方志书属“官修”信史,不同于个人的自由著述,所以政治标准乃志书的首要质量标准,当然也是村志的首要质量标准。当今编修的村志,均为自古到今的通志,既为通志,就不可避免地涉及一些敏感的政治问题和大的历史事件。如三反五反、反右、“大跃进”“文化大革命”,如民族宗教、统战问题,如保密的问题。

一部村志政治上是否过得硬,从大的方面说,新中国建立以来政治运动多、历时长、规模大、影响深,当然不可避免的波及到广大的农村。作为“一方之全史”且“详今略古”的村志,就不能回避历次政治运动,必须将运动作为一个主要的记述对象。加强对历次政治运动的记述,亦是新志书基本规定性——科学性的要求,因为其科学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即“存真求实”,尊重历史,直面历史,全面系统地反映历史与现状。记述好与否历次政治运动,也是村志实现其“资治、存史、教化”诸功能的重要体现,我们可从中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以历史为殷鉴,推进新农村经济和文化的建设,还可以用这段沉重的历史经验教育子孙,启迪后人。

政治运动应怎样记叙才达到志书所要求的质量标准,是一个颇有争议和棘手的问题。一条“宜粗不宜细”的原则,就不仅使人们对记述政治运动畏难,而且对粗到什么程度、细到什么程度,无所把握。首轮和二轮志书编纂的实践总结出,将“粗”和“细”落实到一是全国背景粗一些,本地政治运动进展的情况细一些;二是个人的责任粗一些,整体的责任细一些;三是小事件粗一些,大事件细一些;四是过程记述细一些,评述、议论粗一些;是比较适宜的。作为村志,应予借鉴。而作为村志的编者,更应有宏观上的清醒认识。因此,反映政治运动,既要完整,“存真求实”,又要注意详略得体、粗细有致,以实现其科学性和政治性的统一。

如民族宗教问题,是志书中最敏感问题之一。近几年来,国家一些出版物频频出现一些政治问题,被有关部门处理,均与民族宗教相关。因此,村志尤其在涉及民族宗教方面要格外慎重。应把握:1.当地民族宗教部门出台的内部文件不宜公开记述。2.对涉及天主教一些宗教人士处置不宜公开记述。3.涉及伊斯兰教的一些民俗,如婚、丧礼等,应回避。因为伊斯兰教分支很多,许多风俗各地不尽相同,殊难把握。4.对已发生的回汉民矛盾、械斗的事件宜避免或谨慎记述。近年“咸阳百村”系列丛书在整理初稿时就发现,不少村稿在记叙回、汉两民族摩擦、械斗时,称回民为“回回”“回子”,这样写入公开出版物中,明显有诋毁回民族的意思,容易伤害回民的感情,从而引发不良后果。

从小的方面说,由于志乃众手成书,众多编写人员的学识水平、文字功底皆各不一,行文中常常出现“瑕疵”乃至明显的错误提法或词语。

面对辛辛苦苦搜集上来的诸多资料,记述政治运动的文字除了编纂一般所要求的朴实、准确外,还涉及如何引述材料的问题。比如:对改革开放有些事物现象上的判断上存在着隐患。这方面的政治隐患,大量存于志。某志书“政法篇”中有这样的句子:“20世纪80年代始,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社会上出现人、财、物大流动,城区外来人口日渐增多,各种新的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刑事案件不断增加。”“改革开放后,以前没有发生或很少发生的绑架人质、持枪犯罪、抢劫杀人等案件相继出现和增多”“改革开放后,经济诈骗案件增多,形式多样。”这些句子中,把“刑事案件不断增加”、“绑架人质、持枪犯罪、抢劫杀人等案件增多”“经济诈骗案件增多”,“推理归罪”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是不妥当的。这是一种政治上的隐性错误。

再如二轮修志《平塘县志》稿,有这样的叙述:“刚解放时,当地一股土匪10余人,经常流窜烧杀抢掠。后在解放军及当地人民武装的配合下,一举剿灭了这伙土匪,巩固了国家政权。”这段话的问题在于最后一句“巩固了国家政权”,试想,一个小小区域的十几个土匪,任其兴风作乱,能影响国家政权多少?明显反映出原作者认识上的局限,导致提法有误。

现实生活中,有些标语乱简化,造成歧义、误解、笑话的常有所见,如现在村头墙上这样的标语:“致富光荣,贫穷可耻”比比皆是。从语法的角度,人们会产生疑问:致富要讲途径,是勤劳致富、科学致富,还是歪门邪道致富?贫穷,要看原因,是自然条件差,天灾人祸,是身有残疾、患有重病,缺乏劳力技术而贫穷,还是由于懒惰而贫穷,要区分清楚。从字面上看,只要富就光荣,只要穷就可耻,这种提法太笼统,经不起推敲。 1984年,中日友好出现热潮时,当时党的领导人提出了一个口号,叫做“中日友好,相互信赖”。红旗杂志刊登一篇文章引用这八个字时,虽然经过了编辑、校对多道手续,出版时却变成了“中日友好,相互依赖”,信赖变成依赖,真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中国不能接受,日本也不能接受。刚印出后,就被新华印刷厂的工人发现了,尚未送到邮局,否则,将在国内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还如某市某监狱,贴着大幅标语:“人民罪犯人民爱,人民罪犯爱人民”,这样的表达太不准确。其本意应是:政府和人民关心罪犯,不因他们犯罪了而嫌弃他们,把他们一棍子打死,而是希望他们改造好;罪犯们则感谢政府和人民对他们的宽大关爱,愿意悔过自新,重新做人,将功补过。但是不能为了对仗而简单化,叙述上糊里糊涂、不清不白。

有鉴于此,村志要用正确的观点去统帅和组织资料及表述观点,对政治性、政策性、法规性的问题,更需要正确记述,避免政治问题、民族宗教问题、史实失准等“硬伤”。大到对涉及地图问题、保密、涉外、宗教符合国家政策,小到对志书的用语必须规范、准确,字斟句酌,谨小慎微,反复推敲。参与编修村志人员的政治立场不能有任何偏差,村志中的政治隐患应该杜绝,防止出现政治上的问题,出了政治上的问题,就是村志编写上的重大失败。

2、体例规范

方志之所以为方志,盖因其有别其他任何著述的独特的体例,方志的体例是为方志最显著的标志。正因了体例内涵的丰富,方志也才有了“地方百科全书”的美誉。体例规范与否,是检验志书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

方志作为一种史典著述,在体例结构上有四大特征:一是体裁运用上的广泛性,序、述、记、志、传、图、表、附诸体集于一身者惟有志书这种文化载体才具备。这种体裁运用上的“多体制”,是由于志书内容的庞博性决定的。“多体制”不是大杂烩。诸如“大事记”、“人物传”虽缘于史体,从宋以后为志体所吸收,故而不能说志书是史志合一的,志中之“记”和“传”已成为志体的一部分,它与单独出版的“大事记”“人物传”有很大区别。二是新志书按事物的科学分类与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原则立篇目,不再以章学诚所主张的“三书四体”以体裁分类组织史料,而是“类不关文,文不拘体”。三是以横为主。纵横交错,时类相兼,主次分明。四是门增类聚,全凭实际,增减分合,运用自如。

因此说,村志作为地方志之一种,不能脱离志书体例的基本特征。体例也是村志编纂的准则,也是体现村志特征的关键。

那么,对于村志的体例有何要求?村志体例包括结构、体裁与章法。它涉及到村志的类型和名称、时间断限、体裁、篇目结构、记事、立传、文体、叙事等方面的要求。村志必须坚持志体,横排门类,纵述史实。除总述卷、分志(分卷)概述外,其他正文一般坚持述而不论。体例科学、规范而严谨,适合本分志、分卷内容记述的要求。应坚持:1时空界限明确;2事以类从,类为一志;3横排竖写,以横为主,宜横则横,宜纵则纵;4综合性资料文献为特征,门类齐全,内容全面;5述而不论。体裁运用得当。述、记、志、传、图、表、录体裁运用得当,以志为主。

具体地说,可包括以下方面:

1、总述、综述、概述、无题序(述体)

(1)总述、概述、综述。概全貌、概轨迹、概特点。用概括性语言对事物作全面深入、简洁精当的记述。注意选择概括性事实、概括性(含结构性)数据、概括性的语言。以述为主,以论为辅,议论力避空泛。如夹叙夹议,须论从事出,不空喊口号不唱高调。各个方面(板块)的记述,分别遵循顺时记事的原则。举要综述,把握重点要点节点和标志性事物及精华事物,不面面俱到。注意反映事件活动的阶段,阐明事物间的内在联系,彰明因果。恰当评说利弊得失。源于高于各分志、卷内容或本分志、卷篇章内容。行文言简意赅、文约事丰,语言流畅,凝练意深。总述卷对全志内容进行概述,分志综述与分志、分卷概述对本部分内容进行概述。

(2)无题序。一般放在篇一级,特殊的,个别的也可以放在章节之下。对本篇(或章节)进行全面概括,包括发展沿革、彰明因果、沟通联系、基本特点、经验教训。

2.大事记、专记、编纂始末(记体)

(1)大事记。大事记卷选录大事要得当,要事不漏,既要突出重点,纵不断主线,又要覆盖全面,横不缺要项(从事条组合后整体看)。事条时间、地点、人物(单位)、结果等要素齐备。采用编年体为主,适当结合纪事本末体,分年、月、日记述大事、要事,对于其中在时间上有一定跨度、又是连续性的重大事件,则采用适当集中记述始末的方式。按时间顺序,一事一条。从本区域、行业、事业整体高度选取事关全局的事件,避免写成部门(行业)的大事记。

(2)专记。专记设置因事制宜,选题严格,数量适度。记述跨门类,影响全局,对本区域、村庄起决定作用和未来有借鉴作用的重大事件,一事件一专题,用纪事本末体方式详记始末。

(3)编纂始末(编后记)。编后记重点反映修志始末,包括修志起因、组织领导、方法步骤、内容编排、修志体会等。

3.志(志体)

各分志(卷)门类(篇、章、节、目)设置合理。纵述史实,把握事物的发端、变化和现状,不缺失主要事物、事物的主要方面和事物发展的重要阶段,重大事物、地方特点事物有背景、有因果,有比重结构。

4.传(传记体)

人物卷(篇)包括人物传(传略)、人物简介、人物表、人物录4种体裁。人物传(传略)记已故人物,主要是正面人物,也有少数对社会起阻碍作用的反面人物。人物简介主要记健在人物,但少数已故人物材料太少也可放在简介中。英雄集体和模范、高级知识分子等可入表。人物传记和人物简介要写出人物的个性。英雄群体,要写群体人物的事迹,不能见事不见人。相关联的人物也可合传。

传记人物内容,包括履历和事迹,重点记好在本地、所从事行业、事业的事迹;人物简介略记履历,主要对本地、本行业、事业的活动简要记述;英雄群体,要写群体人物的事迹。

5.图、照

图、照的拍摄、绘制、选用、编排,要做到典型性、资料性、专业性、综合性、条理性、精确性的统一,从不同角度反映情况。卷首的图、照能够统辖本分志、分卷内容。串文图、照与所在部分文字要吻合。

6.表

表格包括统计表和事表(文字表)。表格紧随相关正文之后。内容准确,不与正文简单重复或自相矛盾。不以表废文,做到文显轨迹、阶段、结构、比重、特点,表呈详细具体。数据表敞开式,文字表封闭式。

7.录

收录与所记政治活动、行业、事业、实体有关的,历史上起过重要作用,未来还有参考价值,有重大社会、文献价值的法规、文件、报道、艺文等原始文献。还包括补遗考订等资料。附录辑录的是其他各卷难以归类,或篇幅较大的复制件,就单项看可具有比各分志、卷有关内容更为详尽的资料信息,是对各卷有益的补充。附录设若干类别,每一件附录件另面编排。选、辑的文献必须保证文献的真实和尽可能的原始状态。具体方法两种,一是全文辑录保持文献的原貌,二是删去非本质核心内容予以节录。节录必须保存原文核心部分(句词不动),删节处用删节号【……】表示,文献标题下标明“(节录)”。

8.索引

全志除人物卷外,各分志、分卷均编制索引,设置于编纂始末之后。索引分类标准统一,名称概念清楚,提炼的标引词符合主题原意,附缀正文页码准确。

3、史实凿准

一部村志如果在历史事实上有些许出入差错,那就算不上良志,充其量是一部合格的志书。而如果错讹较多且比较严重,那就是编纂上的失败,结果是不合格的志书。

史实的准确也是志书的生命,试想以靠大量的历史资料、历史事实说话的志书,怎可允许出现事实的差错?尤其是村志,以实地调查采访的口碑资料居多,很容易以讹传讹,以至歪曲了事实真相。作为村志的第一稿编者,万不可掉以轻心。在资料的鉴别与取舍上,察线索是否齐整。横不缺项,尤不缺要项;纵不断线,尤不断主线。要求所述事物赓续不断,自然衔接,同时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结果等要素俱全。掐头去尾,支离破碎,体现不了事物发展所固有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史实的准确、资料的真实可靠,是村志质量的核心。志书记述的事物符合客观实际,准确无误,可征可信,志书才能取得社会各界的信任,经得起社会的检验,才能发挥其“资治、教化、存史”的作用,才能长久地流传下去。史实准确,主要做到时间准,地点准,人物准,事件准。时间准,能记到年的到年,能记到月的到月,能记到日的到日,尤其要注意农历和公历的换算,弄不好要相差一年。地点准,就是要努力做到此事不能彼书,彼事不能此记,更不能张冠李戴,或漫无边际。古地名一定要注以今地名。人物准则要做到人名准,籍贯准,民族准,政治面貌准,生卒年准。事物准,除所记述的历史事物本身必须真实准确以外,主要体现在时间准,地点准,人物准上,四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首轮编修新方志对志书的质量问题曾有“硬伤”之说,史实不准则是志书的最大最致命的硬伤,我们切不可低估一件史实不准或错误所造成的危害的严重性。

例如,无中说有,有中说无,隐瞒事实。有篇文章,其题目是一锤子能把一百万砸毁,主要内容是某个电器商场为了在“315”消费日的时候表现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立场,让工人用大锤将一些过时、损耗较大而且没有效率的机电产品砸毁,价值差不多百万。这篇报道一经发布,就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这使很多老百姓都对该电器商场另眼相看,高度赞扬了该商场的行为。随着这种反响的不断热烈带来的是这家商场营业额的不断增加。但是在经过一些知情人介绍之后了解到,该商场实际上是在砸毁收购回收的废旧产品,但是新闻记者经过这样的删除和抽离,对一些事实的真相进行了部分隐瞒,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进行加工,抽取适合自己利益的部分,然后进行宣传,提高自己的影响。

对事实进行过分的夸大,随意添枝加叶,把发生在过去的事件故意换成发生在现在的新闻,把通过很多人完成的工作说成一个人努力就能完成的工作,把某个人完成的事情写成另一个完成的事情,故意对事件进行张冠李戴。

原因与结果不匹配,在介绍事件发生的原因时并没有和结果相统一,或者不符合结果出现的情况,或者只介绍了事件发生的其中一个原因,而且认为没有其他原因,或者介绍的原因根本不可能引起这样的结果。

数字没有精核。数字是志书文字记述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村志所反映的内容必须要有翔实、准确、科学的统计数字。重要年度、主要历史阶段的数字,单项分列的数字,全面综合的数字都不能少,而且必须要准确无误。数字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志书的质量,同时数字又是最容易忽视的内容。仔细推敲,很少有一部志书的数字能达到百分之百的准确。数字不准的主要表现是文字记述的数字与表格中的数字不符,总计数字与分列数字的和不符,百分比数相加之和不等于百分之百,总项与分项不符,同一数字不同地方出现不一致。

总之,内容的重大缺漏、史实的严重错误、数字的明显不核(合)的根本原因都是资料工作没有做好,忽视了对文献资料的考订、核实和筛选,总纂、审校工作做得不细,故而严重影响了村志的质量。不但使村志难以成为“可信、可用、可读”的优质志书,成为名志、佳志,反而会贻误当世和后来,甚至劳民伤财。

4、语述精当

志书语言表达精当与否、典雅与否、有无可读性?最是判断志书优劣的标志。如果说语言上失准、造成历史事实的出入导致“硬伤”,是衡量志书优劣的硬指标的话,那么志书语言表述是否精当典雅,则是衡量志书优劣的软指标。但志书语述的精当典雅,很难以具体的可操作物衡量。我们常说一部书写得好,所谓的“好”是个什么概念?怕只可意会,难以言传。因此,对于志书这个要求,常常是检验众编者以及总编文字功底高下的尺度。

多年的志书编纂实践,可罗列出编写中常见的几种现象:

或流水账式。具体表现两种形式:第一种不分时期,按编年体的方式逐年逐月堆砌各种资料,如有志书某条目写人员的状况:“1978年以前有14个,1979年有16个,1980年有21个,1981年有24个,1982年有31个,1983年有42个,1984年有56个,1985年有76个。”在记述一个历史时期某项工作,1990年如何、1991年如何、1992年如何、1993年、1994年……第二种是事无巨细,有闻必录。把所搜集到的情况统统写上,使人看后如堕云雾,很难抓住主要的东西。这种写法停留在事物的表层,满足于一般化的表述形式,不分主次、轻重、本质非本质地堆砌、罗列资料,平均使用笔力,眉毛胡子一把抓,用琐细的过程淹没事物的本质特征,是不可取的。这种毛病比较普遍。

或总结报告式。常见的情况是,在记述完一些事实之后,总结归纳出几条经验、做法、体会之类,其目的是使读者加深理性上的认识。如有的志书写“普及先进水平”一节,在记述通过学习涌现出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之后,接着写道:“在普及先进水平工作中有以下几点做法:一、建设一个勇于改革的领导班子。……二、思想政治、行政管理与技术一起抓。……三、推广一整套优质快速的技术措施。……以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科学管理制度”。这种写法主要是提炼观点,加以阐明,虽然有的也补记了一些事实,但目的还是为了说明经验和体会,不符合“述而不论”的要求,同样是不可取的。

或写成教科书。这种弊病多发生在自然环境类分志或某些经济类分志中。比如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波及周边,如果这样写:“地震又称地动、地振动,是地球内部发生的急剧破裂产生的震波,是地球上经常发生的一种自然现象。由于地壳运动引起的地球表层的快速振动,地壳快速释放能量过程中造成的振动,期间会产生地震波。也是地壳运动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把地震的基本情况介绍了一大堆,这样就成了常识教材。当然,在竖写中也并非完全排斥介绍、解释某个事物的特征、习性的情况,特别是在有些专业性较强的志书中,对一些名词、术语进行适当解释是完全必要的,否则读者难以看懂。所以我们说志书应该避免教科书式的写法,但又要做到专业性与通俗性的统一。

或写成文件摘编。这个问题在以行政事务为主的志稿中最容易出现。有的村志有些类目中,大段大段地摘录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各级有关文件规定,变成文件摘编。这种做法,堆砌政府通典,看不到当地如何、具体的贯彻执行有关文件的步骤、作法和成效,缺乏地方特色,也是不可取的。

或写成通讯报道。不能堆砌空泛的形容词,拔高事件或人物的作用。这种毛病在宣传教育方面的志稿中最容易出现。

从高质量的志书要求,志书的记述深度关乎审美价值和可读性,记述上应对于事物兴起的缘由、时空位置、转折变化的原因、条件和结果,以及事物的性质、状态和规模,当详则详、宜略则略。凡事物的发端、终端,事物发展的最好时期(高潮)和最坏时期(低潮)均可视为关键点。最早、最后、最高、最低等程度概念,要准确把握,书写实在。

表述的高上要求,一是语体上的规范化。语体是指某类文章的语言走向或趋势所形成的体式。志文语体为规范化的实用语体。所谓规范化,是指历代志书使用语体所形成的传统。志方上的实用语体,主要对应于艺术语体而言,其使用无论是叙事、记物、传知、说理都采用直白语言,并具备较直接和直观的特点,甚至有少量的逻辑思维。艺术语体往往在形象的刻画、场景的设置、气氛的渲染及背景的交代上使用一定笔墨,并须利用形象作中介,触发读者的某种情感,进而体味作品所含的意义。两者作用于读者的路径不同:实用语体是直接的,艺术语体是间接的,这是两种语体的根本差异。

志文上的实用语体又与同属于实用语体的总结、新闻等有很大的不同。志文并不像总结那样,采用第一人称、显现出强烈的主观判断、概括归纳、夹叙夹议等,也不像新闻那样,显现出强烈的时效性和对某个事实的强调和渲染,而是具有客观的、稳定的特点;从整体上把握基本史实,一般不作描状和铺叙,避免使用可能引起失实的修饰手段,显现出一种朴素的语言体式。

在表达方式上,志文较多地运用记叙方式,辅之以少量的说明方式。但它们都受上述特点的制约,在灵活、多彩上受到一定限制。

二是修辞上的集约化。修辞是在含义确定的前提下,追求理想表达效果的语言运用方法,它包括句式的变换、词语的锤炼和辞格的运用等方面,不同的文体对修辞有不同的要求。一般来说,志文多采用陈述句式,句式变换不大;特别着眼于遣词用语的准确、贴切及行文的平实、简洁;绝少运用修辞格。

志文以准确、精当为第一要著,它作为反映客观事物的信息载体不能失真,被反映物与反映物的准确对应程度是衡量志文质量的主要标准。法国作家莫泊桑在谈到如何锤炼词语时曾说过,任何一个动作只有一个动词能表达它。这虽然是极而言之的说法,但对于从意义相近的词汇中反复筛选适当的词语,无疑是很有道理的。从严格意义上说,对文学作品尚有如此要求的话,那么作为以反映客观事物为皈依的志书,更不能在用词的准确性上稍怠于心了。

简洁、洗练是志文的第二着眼处。胡乔木认为,志书应该像编辞书、打电报一样,努力做到一字不多,一字不少。这其实是对“文约事丰”的史志叙述传统标准给予的形象阐释。志书是一种资料性很强的科学著述,必须高集约地用尽可能少的篇幅容纳尽可能多的信息量,因此它所要求的简洁、洗练已超出一般意义。

但强调精炼、简洁并非意味着文字越少越好,判断是否冗言赘语应以是否表述得完整、明了为根据。在努力做到“一字不多”的同时还要注意“一字不少”,二者互相为用。简而又明,才是好志文。

锻炼志文,除了句中字词以外,还要注意句与句之间的逻辑联系。例如在使用因果复句时,要尽量多用“意合法”,即通过前后分句的内在联系,让读者意会到其中的因果关系,而不必采用“因为”、“所以”、“由于”、“因此”等因果连词。这样不仅可以节省文字,而且清除了志文的主观色彩。

如前所述,志书的编纂是有一定思想理论倾向的,但编纂者的观点寓于资料的叙述之中。因此,在选用语词时一般宜采用中性词语,通过平稳冷峻的叙述,让读者在大量的资料面前感到信服。这样才能体现志书的权威性和科学性,增强志书的社会应用性,提高志书的历史价值。

修辞格的运用,多属为增强表达效果而附加的手段。在志文中,有些虽然并非绝对排斥,但容易产生史实的走形。如比喻,难免失当,以至有人说“任何比喻都是蹩脚的”;夸张,更容易远离史实的本来面目;借代,容易以偏概全,不伦不类;对比、映衬之类,则主观性太露,且易牵强。有些辞格并非志体所宜采用,如设问、反问、反语、排比、对偶、粘连、顶真等等。志文中少数地方,如记山川景物、风土人物等处,对修辞手段匠心运用,适量点化,以增加一点可感性,还是可以的。

要言之,如果说别种体裁,特别是文艺体裁所追求的效果,是通过谋篇布局、文体句式、语言修辞等方面的竞相新奇而实现的,是一种激发式、发散式的形象思维方式,那么可以说,志文所追求的效果,则是通过这些方面规范化而实现的,是一种集约式、收敛式的具象思维方式。

三是可读性上的朴实化。任何文字一旦与社会见面,与读者见面,都有一个可读性的问题。然而,不同类型的作品之于不同类型的读者,其可读性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同样的文辞,在彼可称妙笔,在此或为败笔,以至是赘文。教科书的可读性,不能用文艺作品的标准去衡量;志文的可读性,也不能用教科书的标准去衡量。辞章学认为,真正的可读性在于辞章与内容的完美结合。我们则认为还应补充上整个作品对阅读目的的适用度和满意度。

对可读性狭义的理解往往局限于语言文字的流畅、优美的表面,因为它是读者的直观感受。毋庸讳言,志文不及文学作品内情节、情感等内容的生动性和感染性,甚至不如教科书内析理、举例等内容引人入胜,这是志书担负的社会功能与之相适应的语体规范使然。如果仅从这一方面出发,那么志文的可读性将无从谈起。然而这种看法是偏颇的,提高志文的可读性不能从这方面找出路。志文可读性的关键在其资料性基础以及科学的编纂方法,但是恰当的修辞无疑会提高志文的可读性。

志文的可读性可从以下几方面体现:(1)力避叙事艰涩。志书包罗百科,面向社会,无论是哪部专志,固然有其引为关注的主要读者群,但又不仅限于止。因此,志文不能使用过多的专门术语,不能写得只有专家才看得明白,而应尽量采用通俗的、可解程度高的、又是规范化的书面语言。行文当中即使出现一般读者不了解的术语,除了加以深入浅出的说明外,也要让人明白全句的逻辑语义。这种分寸把握得越好,其可读性就越高。(2)保持文风朴实。志文不尚华丽,而崇朴实,体现出一种自然美。如果滥用华丽词藻,处处留下斧凿痕迹,则不仅于事无补,相反伤害了志文的朴实之美,可读性反而降低。再则,文句须简约,不宜使用长句。语义相同、相近的句子,要予以删削,不能重复使用。冗长拖沓是志文大忌,会直接降低可读性。(3)注意立意沉实。志书重在记事,志文力戒虚言浮词和空泛的议论。沉实、稳重的语句给人以不可移易之感,加强了志文的可信程度,也提高了可读性。再则,叙事客观、含蓄,留有余地,犹如积蓄着一种静势,让读者有读罢某处始称快意的感觉,这是提高可读性的更高要求。(4)提倡语词典雅。典雅是对志文的高标准要求,一般可作书面化程度较高、文词雅而不艳、浅而不俗来理解。这与志书是官书、同时又是传世之作、历史文献等性质相适应的。典雅的志文有助于提高志书的权威性,从这个意义上说,也能提高其可读性。

综上所述,村志对质量的要求应严格把好政治是否过硬、体例是否失体、史实是否失实、语言是否失语这四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