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置沿革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2-02-02 浏览次数:   字号:【

        连云港境内早在四、五万年前就有原始先民居住。夏、商时为东夷部落一部分,周时属人方国,春秋时为鲁之东境,归郯子国。战国时易为楚地。秦统一中国后,推行郡县制,在今海州置朐县,属东海郡。汉袭秦制。三国时隶属东海国,属魏。晋属东海郡。南北朝时,南朝设立青、冀二州于郁州(今云台山),梁时设南北二青州。东魏初设青州,武定七年(549年)改称海州。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改海州为东海郡。唐以后,除元代一度曾改为海宁州外,其余各朝均称海州。明代时,海州隶淮安府。清雍正二年(1724年),升海州为直隶州,领沭阳、赣榆两县。辛亥革命后,裁州存县,海州改为东海县,隶属江苏省。后又分置东南部分地区建灌云县。1933年,设东海行政区,辖东海、赣榆、沭阳、灌云四县和连云市。

         1948年11月7日,连云港地区解放,在行政上设立新海连特区行政专员公署,隶山东鲁中南地区,辖新海市、连云市、东海县云台办事处。1949年11月11日更名为新海连市,改属山东临沂专区,辖新海市、连云市、东海县、云台办事处。1950年5月1日与东海县合并,改称新海县,隶山东省临沂专区,辖新龙分区、新华分区、民主分区、锦屏分区、云台分区、浦西分区、新民分区、临洪分区、河南分区、羽东分区、末山分区、羽西分区、白河分区、牛山分区、连云办事处。同年12月2日,将东海县划出,复称新海连市,隶属关系不变。1953年1月1日,新海连市归现江苏省领导,属徐州专区,辖海州区、盐河区、龙尾区、云台区、连云港区、猴嘴区、陈家港区。1954年11月,为江苏省直辖市,辖海州区、新浦区、云台区、盐区、连云港区。1958年7月改属徐州专区。1961年9月2日,更名为连云港市,1962年6月2日复为江苏省直辖市,辖新浦区、海州区、连云区、盐区和新坝公社、锦屏公社、朝阳公社、中云公社、宿城公社、云山公社。1983年3月实行市管县体制,辖赣榆县、东海县、灌云县、新海区、云台区、连云区。1986年6月,新海区分设新浦、海州两区。连云港市辖赣榆县、东海县、灌云县、新浦区、海州区、云台区、连云区。1996年7月,国务院批准,将淮阴市灌南县划归连云港市管辖。至时,连云港市辖赣榆、东海、灌云、灌南四县和新浦、海州、连云、云台四区。2001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云台区。现辖四县(赣榆、东海、灌云、灌南县)三区(新浦、海州、连云区)。


(秦川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