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信息来源:市党史工办 发布日期:2025-04-28 浏览次数:   字号:【



           

  (一)秘书处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秘书、档案、人事、劳资、财务、保卫、保密、老干部、信访、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以及编发连云港史志微信公众号。


           

  (二)党史编研处


           

   征集地方党史资料,编写连云港市地方党史;参与市每年组织的重大纪念活动,提供史料、组织论文,把好史实关。组织有关方面完成建国后党史系列专题的征编、研究;实施党史研究为现实服务,为新时期改革开放服务的有关工作。


           

  (三)地方志编纂处(年鉴编纂处)


           

   承担续修《连云港市志》的工作,制定连云港市续修地方志工作规划,组建续修志工作队伍,组织开展人员培训;负责指导各县区、市各部门、市直属单位承修的县区志、部门志及专业志编纂工作,并组织评审、验收。承担《连云港年鉴》的资料征集、编审及出版发行工作,为编修《连云港市志》积累资料。


           

  (四)宣传教育处


           

  利用党史、地方志、年鉴、市情资料和革命纪念馆阵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搜集整理地情资料,编发《连云港史志》刊物,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咨询服务。



  (五)市革命纪念馆


  做好红色文物的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通过展陈、展览、活动、视频、音频、书籍等多种方式做好红色文化宣教、收藏、研究、旅游等工作。维护好馆内网站、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