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志》各分志责任编辑分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2-01-04 浏览次数:   字号:【

  



连志办〔2007〕6号

 

 


各市志承编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连云港市志》(1984~2005)编辑工作,加强与市志承编单位的沟通和衔接,明确编辑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市志编辑任务,现将《连云港市志》(1984~2005)各分志责任编辑明确如下。


    一、责任编辑分工


    第一编辑室(自然地理部类):戴义春(负责人)  程长勇  刘鹏


    戴义春负责第一篇专记、第二篇政区、第三篇自然环境、第四十五篇人物。联系承编单位:各县区政府办、市国土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联系电话:85802365。


    程长勇具体负责大事记、前志补遗勘误。联系承编单位:市档案局。联系电话:85802365。


    刘鹏负责第四篇人口、第五篇花果山、第六篇新亚欧大陆桥、第七篇港口口岸。联系承编单位:市计生委、市旅游局(花果山风景区管理处)、港口管理局、港口集团。联系电话:85802365。


    第二编辑室(经济部类):姜龙才(负责人)  徐敏  郭云


    姜龙才负责第八篇开发园区、第九篇环境保护、第十篇经济综情、第十一篇工业、第十二篇民营经济、第十三篇开放型经济、序言、总述。联系承编单位:市外经贸局、开发区、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经贸委(市乡镇企业局、市民营经济局)、奥神集团、新磷矿化公司、市煤炭工业公司、连云港碱厂、物产集团、中石化连云港石油分公司、供电公司、新海发电公司、核电公司、市盐务局、市金桥盐业公司、投资促进局。联系电话:85825138。


    徐敏负责第十四篇农业·农村·农民、第十五篇水利、第十六篇信息产业、第十七篇交通、第十八篇海洋经济、重要文献、前志序言、索引。联系承编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农开局、市农科院、市农机局、市信息产业局、市邮政局、市电信局、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网通公司、市铁通公司、市卫通公司、市交通局、海通集团、市民航站。联系电话:85825138。


    郭云负责第十九篇旅游业、第二十篇城乡建设、第二十一篇国内贸易、第二十二篇服务业、图照、凡例、附录、编纂始末、索引。联系承编单位:连岛度假区、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房管局、市拆迁办、市供销社、市粮食局、市烟草局、国展中心、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联系电话:85825138。


    第三编辑室(政治部类):时明安  王滨(负责人)  徐亮


    时明安负责第三十一篇人民团体。联系承编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侨联、市台联、关工委。联系电话:85801341。


    王滨负责第二十五篇经济综合管理、第二十六篇中国共产党连云港市委员会、第二十七篇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八篇连云港市人民政府、第二十九篇政协连云港市委员会、第三十篇民主党派·工商联。联系承编单位: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药监局、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工商联、市委农工办、市信访局、市委老干部局、市委保密局、市台办、市级机关工委、市委党史工办、市委党校、市委研究室、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府研究室、市法制办、市优化办(软办)、市审批中心、市人事局、市外事办、市侨办、市接待办、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协办。联系电话:85801341。


    徐亮负责第三十二篇劳动和社会保障、第三十三篇市民政局、第三十四篇政法、第三十五篇军事。联系承编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家安全局、市仲裁委、警备区、武警支队、边防支队、消防支队、市人防办。联系电话:85801341。


    第四编辑室(文化社会部类):邱仕明(负责人) 李仕红 张伟敏


    邱仕明负责第二十三篇财政·税务、第二十四篇金融业、第三十八篇教育、第四十篇文化、第四十二篇体育、第四十四篇方言谣谚。联系承编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局、市工商银行、市农业银行、市建设银行、市中国银行、市农业发展银行、市交通银行、江苏银行连云港分行、东方银行、市保险行业协会(含11个保险公司)、市教育局(含7个大专院校)、市文化局、市文联、市广电局、市体育局。联系电话:85825137。


    李仕红负责第四十一篇卫生。联系承编单位:市卫生局(含7个医院)、市红十字会。联系电话:85825137。


    张伟敏负责第三十六篇科学技术、第三十七篇社会科学、第三十九篇精神文明建设、第四十三篇民族·宗教·民俗。联系承编单位:市科技局、市社科联、市文明办、市宗教局。联系电话:85825137。


    说明:在篇与篇之间有交叉的单位,以此分工口径为准。


    二、责任编辑职责


    1. 负责所对应的分志的初稿催收、编辑、校对、提交评审,是地方志各篇目出版质量的主要责任者。


    2. 负责联系承编单位所有市志稿件的催收工作,并将稿件及时转给相应责任编辑。


    3. 负责所对应分志内容的审核和编排,做到无政治性错误、资料齐全准确、结构安排合理、文字准确、通畅、标点符号恰当,负责校样的审阅、统编、统校、核红、付印。


    4. 负责从收稿到付印过程中与承编单位的信息沟通反馈、相关工作协调等。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四日